(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2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就《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谈及《办法》的制定背景,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是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的基础。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和五项监管规则,初步构建了符合国内保险行业特征的资产负债管理和监管体系。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均发生重大变化,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提出新要求。一是202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办法》是金融监管总局落实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提升行业经营韧性、健全审慎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之一。二是推动保险公司不断强化改进资产负债管理架构、政策和程序。三是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2026年保险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匹配指标口径将随之发生调整,利率波动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显著增加,对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