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002342.SZ)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不准确。公司部分暂估应收账龄未按照业务实际发生月分延续计算,导致2023年坏账准备少提214.91万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杨建国、总经理杨超、财务总监付强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二是政府补助披露不及时。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163.62万元,迟至2024年5月24日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杨建国、总经理杨超、董事会秘书张云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三是公司治理不规范。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未对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向股东大会说明,董事会、股东会未对个别非独立董事薪酬进行审议,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六十条规定。个别公司高管同时兼任审计委员会成员,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