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习水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规定,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至11月组织抽取畜禽肉及副产品、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药食同源植物共计8大类食用农产品共计182批次样品(详见附件)进行抽样检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格产品情况
共计抽样182批次,检验合格样品为178批次(产品抽检结果详见附件),检验机构为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为4批次,分别为:
(一)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习水分公司销售的小葱检验结果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33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值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二)习水县江奎昌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螺丝椒检验结果为噻虫胺0.7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三)习水县正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葱检验结果为丙环唑0.63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值为≤0.5mg/kg),检验机构为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四)习水商贸城农贸市场王文群销售的红小米辣检验结果为镉(以Cd计)0.143mg/kg,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