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小区的停车场一直由物业管理,按规定17:00后不允许临时车辆进入小区,但很多业主下班回家停车时发现,停车位被临时车辆占据,导致居民们无处停车,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记者调查
12月15日,记者来到花园北街东方明珠小区,看到该小区有一个地面停车场和一个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出入口悬挂着一个写有“临时车辆17:00后禁止入场”的蓝色标志牌。地面停车场的停车位上已经停满了车辆。当有车辆进出时,系统会自动识别临时车辆或月租车。小区车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物业联合业主委员会,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制定了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临时车辆停放的收费标准、入场时间,初衷是化解业主与社会车辆的停车矛盾。但是,物业不按规定执行,临时车辆停放不受制约,业主下班回来后一些车位被占,他们只能违停在路边。
记者从小区安保人员那里了解到,临时车辆多为周边办事人员,多数车主能遵守17:00离场的规定,但少数车主无视规则超时占位。此外,17:00后还有不少走亲访友的车辆,安保人员难以核实具体住户信息,只能放行,导致车位紧张。
物业回复
就此,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说,小区地下停车场的46个停车位,已全部售出,地面停车场上的106个停车位中,有70个停车位按规定24小时对外开放。为保障业主停车权益,物业将临时车辆停放时间进行了限制。今后会加强管理,按规定的时间管控临时车辆。
城中区公共临时停车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说,该小区的地面停车场原本就是公共临时停车场,不属于小区私有。为了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后,交由业主委员会代管。针对居民反映的临时车辆占位,导致业主无处停车的问题,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起草相关情况说明后,前往城中区公共临时停车办公室与工作人员共同协商解决。记者 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