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丝芭致鞠婧祎告知函无效##律师称丝芭鞠婧祎借媒体发声无意义#】#鞠婧祎[超话]#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李士强律师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丝芭传媒给鞠婧祎的最后告知函,属于单方声明,表达的是己方的态度和基本诉求,严格说并无法律效力。不论是公民还是法人,发布此类声明应当本着客观、理性的原则,表达自己的意愿,否则,亦有可能为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我们注意到,丝芭传媒在最后告知中称,掌握鞠婧祎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事实并表示将向国家相关机关、媒体和网络实名举报。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线索有权利也有义务向相关国家机关举,但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此类举报是向国家权力机关举报,并不包含所谓的媒体和网络。在国家权力机关就相关事实做出正式结论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公然宣称某人涉嫌严重犯罪并将相关事实公开,此种做法并不恰当,一旦被指控的涉嫌犯罪行为不成立,则可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甚至可能触犯刑律。目前,涉事双方均通过媒体表达意愿,引发社会关注,此种行为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对解决双方的争议并无实际意义,建议双方回归理性,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双方争议。#律师称丝芭致鞠婧祎告知无法律效力# (记者 张楠)此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