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丝芭致鞠婧祎的告知#】12月18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致艺人鞠婧祎的最后告知》,要求鞠婧祎和其工作室立刻收手,停止所有侵权抹黑行为。同时表示,该公司将以长期以来所掌握的大量事实和对方的种种劣迹为依据,将就鞠婧祎和其关联人涂某某等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行为,择日向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网公开实名举报。丝芭传媒的这份告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公开指出鞠婧祎经济犯罪在法律上算是实名举报吗?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对此作了解读。#丝芭鞠婧祎究竟谁在说谎#12月18日,刘凯告诉@现代快报 记者,从法律性质上看,这份《致艺人鞠婧祎的最后告知》不属于司法文书,也不产生任何程序法上的法律效力,而是一份对外公开的舆论施压型告知函,兼具维权声明与打算采取法律行动的告知性质。刘凯律师表示,从法律意义上讲,公开宣称他人“涉嫌严重经济犯罪”,并不当然构成合法意义上的举报。告知中所使用的“全网公开实名举报”表述,在法律上具有明显的模糊性和风险性。尤其是告知书中提到“择日向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网公开实名举报”,但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共识是:法律所保护的举报行为,仅限于向国家机关依法反映问题的部分,并不包括先行在网络平台或媒体中对他人作出涉嫌犯罪的公开定性。因此,若在缺乏充分、客观证据的情况下,通过公开渠道指控特定自然人“涉嫌经济犯罪”,且相关指控最终未被司法机关立案或认定成立,则相关表述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面临诽谤甚至诬告陷害的法律风险。#丝芭指控鞠婧祎严重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