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300875.SZ)12月17日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潘峰、徐本友、潘淇靖、纪滋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5〕第39号),要求公司就《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告显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2年9月至2025年3月公司通过职工个人银行卡代收付相关款项;二是公司于2022年、2023年签订不真实业务合同并发生资金收支往来(未确认收入、成本);三是公司个别委外研发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提前支付款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在资金管理方面,自2025年4月1日起,公司已停止使用职工个人银行卡代收付款项,并修订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控与内部审计监督的有效结合。在合同管理方面,公司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委外研发合同条款中需严格约定“立项-阶段性成果验收-最终交付”等条款,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制度进行认真学习。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一家从事核化生防御装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各通用型号装备军用核化生洗消车辆的液压动力系统。液压动力系统为核化生洗消车辆的核心零部件,主要作用是将车辆发动机输出的动力,通过液压传动系统精准控制驱动车载发电机、车载空压机和高/低压洗消液喷射系统等,同时根据需求提供各种液压动力接口,实现车载发电和喷洒洗消等功能。
捷强装备2025年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68亿元,同比增长8.07%;同期,累计净亏损2319.08万元。
截至12月18日9点43分,捷强装备的股价39.65元/股,总市值40亿元。(《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