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经备案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登陆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站——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进行备案,备案依据第172条,建设内容及规模需分别写明装置名称、型号、参数、产品序列号、生产厂家、机房面积(含长乘宽)、使用位置及周边环境位置描述(机房前后左右是什么房间或什么环境)等内容;产生的环境影响为辐射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从机房屏蔽(墙、地、顶如何防护的,刷了多少厚度的硫酸钡,相当于多少铅当量,铅玻璃厚度,铅当量)、规章制度制定、辐射工作人员防护等方面来写。
3.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相应规定的相关材料,包括:
(1)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成立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2)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及辐射工作人员的自主考核试卷和开展自主考核的考试说明;
(3)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包括:
1.射线装置操作规程原件(加盖公章);
2.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原件(加盖公章);
3.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原件(加盖公章);
4.辐射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原件(加盖公章);
5.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原件(加盖公章) ;
6.辐射工作场所现场监测制度、方案原件(加盖公章);
7.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原件(加盖公章);
8.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原件(加盖公章);
9.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计划(使用射线装置单位开展医疗诊断和治疗的单位)原件(加盖公章);
10.受检者防护制度(使用射线装置单位开展医疗诊断和治疗的单位)(加盖公章);
(4)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的照片及发票;
(5)不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现存和拟新增的射线装置明细表原件(加盖公章)
5.申请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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