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92,证券简称:迪哲医药)于12月1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2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此次调整主要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注册资本增加,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以明确董事长职责。
注册资本因股权激励归属增至4.61亿元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177.5万股已完成登记。此次归属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459,412,894元变更为461,187,894元,增幅约0.39%。
公司章程同步修订 强化董事长职责定位
为适应注册资本变更及监管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412,894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187,894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59,412,894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61,187,894股,均为普通股 |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4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4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此次章程修订特别在董事会条款中新增"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表述,进一步明确了董事长的法律定位和职责权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将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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