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盛新材(300849):股东宁波立溢减持300万股 占总股本2%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创始人
2025-12-17 18:39:25

导语

浙江锦盛新材(维权)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锦盛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宁波立溢”)已完成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合计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总金额达4500万元,减持均价15元/股。本次减持后,宁波立溢持股比例从16.75%降至14.75%,仍为公司重要股东。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据公告披露,宁波立溢于2025年10月15日预披露减持计划,拟在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00万股(占总股本2%)。近日,公司收到宁波立溢《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大宗交易 2025/12/5 15.00 2,625,000 1.75%
大宗交易 2025/12/16 15.00 375,000 0.25%
合计 3,000,000 2.00%

本次减持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两次交易均价均为15元/股,合计减持300万股,对应减持总金额为4500万元(300万股×15元/股)。

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减持前,宁波立溢持有锦盛新材251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且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减持完成后,其持股数量降至221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降至14.75%,持股性质仍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项目 减持前 减持后
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25,125,000 16.75% 22,125,000 14.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25,000 16.75% 22,125,000 14.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对公司影响及合规性说明

锦盛新材在公告中表示,宁波立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形。

此外,宁波立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发发行价(若因除权除息调整则相应调整)。本次减持均价15元/股,符合上述承诺要求。

总结

宁波立溢作为锦盛新材的重要股东,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完成2%股份的减持,是其基于自身投资安排的正常操作。减持后,其仍持有公司14.75%的股份,显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持续看好。市场人士认为,本次减持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助于优化股东持股结构,且未对公司基本面造成影响,锦盛新材后续经营及治理稳定性仍有保障。

(数据来源: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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