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浙江锦盛新材(维权)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锦盛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宁波立溢”)已完成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合计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总金额达4500万元,减持均价15元/股。本次减持后,宁波立溢持股比例从16.75%降至14.75%,仍为公司重要股东。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据公告披露,宁波立溢于2025年10月15日预披露减持计划,拟在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00万股(占总股本2%)。近日,公司收到宁波立溢《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5/12/5 | 15.00 | 2,625,000 | 1.75% |
| 大宗交易 | 2025/12/16 | 15.00 | 375,000 | 0.25% | |
| 合计 | 3,000,000 | 2.00% |
本次减持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两次交易均价均为15元/股,合计减持300万股,对应减持总金额为4500万元(300万股×15元/股)。
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减持前,宁波立溢持有锦盛新材251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且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减持完成后,其持股数量降至221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降至14.75%,持股性质仍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项目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
| 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5,125,000 | 16.75% | 22,125,000 | 14.7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125,000 | 16.75% | 22,125,000 | 14.7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对公司影响及合规性说明
锦盛新材在公告中表示,宁波立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形。
此外,宁波立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发发行价(若因除权除息调整则相应调整)。本次减持均价15元/股,符合上述承诺要求。
总结
宁波立溢作为锦盛新材的重要股东,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完成2%股份的减持,是其基于自身投资安排的正常操作。减持后,其仍持有公司14.75%的股份,显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持续看好。市场人士认为,本次减持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助于优化股东持股结构,且未对公司基本面造成影响,锦盛新材后续经营及治理稳定性仍有保障。
(数据来源: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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