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丰股份,证券代码:605100)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等三项议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过程合规有效。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徐华东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项议案获全票通过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全票通过以下三项议案:
一是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并专户管理剩余资金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及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另行发布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予以说明。
二是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制度内容将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操作指引。
三是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为保障股东行使权利,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明确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具体安排。
后续安排
上述终止募集资金项目二期工程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召开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市场分析认为,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可能反映公司对现有投资规划的调整,后续资金使用方向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值得关注。
华丰股份董事会表示,本次会议各项决议的作出,旨在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完善治理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信息来源: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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