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7日丨领湃科技(300530.SZ)公布,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某客户签订了《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简称“原协议”、“合同”),合同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含税)。
原协议签订后,因甲方项目地土地审批手续未通过等原因,项目未如期启动且至今仍处于停顿状态,另因合同签署距今已逾一年,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储能设备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如继续履行合同将对甲方造成比目前市场价更重的经济负担,但与此同时,为响应合同中约定要求,良好履行己方合同义务,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积极购买原材料投入人力物力生产,按甲方要求备货,以备甲方随时之需,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设计方案备货10台储能设备,现已形成呆滞,双方均各自投入巨大,基于以上客观事由,甲乙双方经慎重思考后决策,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减少损失、共赢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终止协议:
1、甲乙双方签订的原采购合同终止,不再继续履行。2、同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部分预付款共计500万元,经双方协商后,明确甲方向乙方购买价值不少于1000万元的乙方储能产品(原采购合同已备货5MWh储能柜一台及乙方261Kwh标准储能柜若干),前述500万元可抵扣甲方应付货款,甲方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提货,且提货前甲方应当完成全部货款支付,有关交易的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买卖合同明确。原乙方向甲方开具的1,2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后续双方协商处理。3、双方应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签订买卖合同并完成前述储能产品采购事宜,如因任何一方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合同签订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确定延期安排。若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恶意拒绝签订合同,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采购乙方产品并抵偿500万元货款的权利,该500万元归乙方所有,作为对乙方原采购合同投入准备的补偿,乙方无需再退还甲方,也不再抵扣任何货款,甲方同意不再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4、其他义务:本协议签订后,除前述500万元相关约定事宜须按本约定履行外,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两清,甲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就原协议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