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观新闻记者 万敏)近日,南昌印发《南昌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以江西省相关试点方案为指导,结合南昌实际,通过“县(区)补贴、上级补助”的多级财政联动模式,分年度对县(区)实际贴息支出予以奖补,为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据了解,对县(区)贷款贴息实际支出数额,中央财政按60%进行奖补,省级财政按30%进行奖补,其余10%由市级财政进行奖补。奖补资金由县(区)先行垫付,次年省级根据上年度贷款贴息实际支出情况,清算下达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同时市级下达市级奖补资金。
贴息对象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同等条件下对保障粮食和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
为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方案》设置了“双限”贴息规则:一是利率限制,贴息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最高不超过2%;二是额度限制,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贴息年限最长可达5年,按年度进行贴息申报,申报时需确保贷款在期限内,利息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产生并支付的费用。
同时,《方案》也明确了不予贴息的情形,包括贷款用途不符合规定、产生逾期贷款利息及罚息、同一笔贷款已获其他贴息补助、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建设主体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信用不良(如被纳入征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或严重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从源头杜绝资金滥用。
据悉,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自愿提出申请,申报时需提交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贷款合同、付息证明等相关凭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建设主体需先将项目录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现代设施农业子库(https://acpmp.agri.cn/)进行储备和全过程监管,次年1月再提交贷款使用、利息支出证明材料并完成库内信息填报,确保项目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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