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9 证券简称:出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2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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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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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图书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及其下属辽宁文达纸业有限公司、辽宁文达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物资公司按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要求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下属公司办理上述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公司及所属公司之间为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5.8亿元,期限一年,具体金额以与相关银行协商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临2025-010号公告。
本次担保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不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7,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物资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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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辽宁文达纸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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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辽宁文达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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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北方图书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保证金额: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物资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下属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保证金额:分别为辽宁文达纸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额4,000万元,为辽宁文达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额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纸张、印刷设备、耗材等印刷物资经营业务,本次办理银行授信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该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实现更好发展。
物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具备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及所属公司发展,同意公司与所属公司及所属公司之间为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总计5.8亿元,期限一年。具体金额以与相关银行协商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8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22.26%、6.90%。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