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12月16日,瑞丰农商行发布公告指出,近日,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同意该行发行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该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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