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森泰股份,证券代码:301429)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16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6号)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任意时间)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股东总体参与度良好,具体出席数据如下:
| 类别 | 出席人数 | 代表股份(万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总体股东 | 31人 | 7432.79 | 62.8725% |
| 其中:现场投票 | 5人 | 7417.89 | 62.7465% |
| 其中:网络投票 | 26人 | 14.90 | 0.1260% |
| 中小股东 | 27人 | 479.53 | 4.0563% |
| 其中:现场投票 | 1人 | 464.63 | 3.9303% |
| 其中:网络投票 | 26人 | 14.90 | 0.1260% |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表决主体 | 同意(万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万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万股) | 弃权比例 |
|---|---|---|---|---|---|---|
| 总表决情况 | 7422.36 | 99.8597% | 10.39 | 0.1398% | 0.04 | 0.0005% |
| 中小股东表决 | 469.10 | 97.8250% | 10.39 | 2.1667% | 0.04 | - |
从表决结果来看,该议案获得了压倒性支持,总表决权同意率达99.8597%,中小股东同意率亦达97.8250%,反映出股东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方案的高度认可。
律师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决议的通过,为森泰股份后续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铺平了道路,有助于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FCResponseEnd|># 森泰股份(30142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获99.86%同意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森泰股份,证券代码:301429)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16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6号)正式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任意时间)开展。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会议,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公告显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股东参与度较高,具体出席数据如下:
| 类别 | 出席人数 | 代表股份(万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总体股东 | 31人 | 7432.79 | 62.8725% |
| 其中:现场投票 | 5人 | 7417.89 | 62.7465% |
| 其中:网络投票 | 26人 | 14.90 | 0.1260% |
| 中小股东 | 27人 | 479.53 | 4.0563% |
| 其中:现场投票 | 1人 | 464.63 | 3.9303% |
| 其中:网络投票 | 26人 | 14.90 | 0.1260% |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仅审议一项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以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主体 | 同意股份(万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万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万股) | 弃权比例 |
|---|---|---|---|---|---|---|
| 总表决情况 | 7422.36 | 99.8597% | 10.39 | 0.1398% | 0.04 | 0.0005% |
| 中小股东表决 | 469.10 | 97.8250% | 10.39 | 2.1667% | 0.04 | - |
从表决数据来看,该议案获得了绝对多数股东支持,总表决权同意率接近99.86%,中小股东同意率亦达97.83%,体现了股东对公司资金使用规划的广泛认可。
律师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意味着森泰股份将正式启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工作,此举有望进一步优化公司现金流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更坚实的资金支持。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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