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5-079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5号北京丽亭华苑酒店二层金辉6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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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36,60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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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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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慧琳、徐发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5-080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943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78,372,367.65元,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0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9,624,727,732.70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资本公积2,778,372,367.6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12月16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12层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邮政编码:100191
4、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10-83030796-8025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