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5日丨卓锦股份(维权)(688701.SH)公布,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先生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先生的通知,卓未龙先生与陈奉连先生收到了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所涉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算。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3-02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