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12月15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今年5月,江苏省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监督某街道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方案时,发现方案中存在拟将行政检查职责交由第三方实施的违规内容。
案情显示,2025年5月,江苏某县级市某街道计划通过政府采购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业技术相关服务。在政府会商讨论采购方案过程中,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发现,该街道办提交的采购方案中,拟将隐患排查、下达整改指令、复查验收等核心行政检查工作交由第三方承担。
经核查认定,该采购方案的相关内容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中“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的规定。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要求街道办立即纠正违规内容,修改采购方案的服务范围和招标要点,明确第三方服务严格限定于技术咨询、风险提示等辅助性事项,所有现场检查必须由2名以上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严禁第三方人员独立实施行政检查或下达行政执法类指令。
为巩固整改成效,当地政府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第三方服务内容负面清单,将合法性审查嵌入政府采购全流程。同时,部署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专项清理工作,累计审查发现并处置51份涉嫌存在违规的合同。
编辑 刘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