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检察日报社的同志打来电话,邀请我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检察文学笔会。我有点纳闷地问:“你们检察工作,邀请我一个写广播剧的干什么?”对方笑了,告诉我检察文学也是艺术创作,而艺术创作都是相通的,力邀我带着自己的作品前去交流。
当天会议上,我将自己的一部广播剧可视化,做成了动漫版在现场播放。当时我注意到第一排的一位女检察长,看着作品泪水盈满眼眶,那一刻,我放下心来。虽然隔行如隔山,但打动人心的力量是共鸣的,文艺宣传的东西是相通的。
2021年,我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三微”作品征集展播评选定评会。我发现,三年前检察文学笔会上讨论的如何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讲好检察故事,提炼和推广好检察品牌,已经有了形式多样的实践。很多作品都达到了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标准。我也开始构思如何从检察业务的富矿中挖掘出广播剧的素材。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一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通过参与检察活动,我了解到,检察机关将检察履职贯穿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各环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基于当前存在的校园欺凌、沉迷网络、隔空猥亵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我萌生了要创作一部以未成年人保护为题材的广播剧的想法。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到安徽调研时,我向他介绍了我的创作选题,他对此予以热情鼓励和充分肯定。会后,最高检办公厅的工作人员就第一时间联系我,还有检察日报社驻安徽记者站的主要负责同志,都给予了我很多采访、创作、录制和宣传推广上的切实帮助。
万千辛苦之后,迎来的是硕果满仓。2024年12月,我创作的国内首部未成年人保护题材广播剧《喜鹊》荣获中宣部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今年2月24日,《声音周刊》封面用整版报道了《喜鹊》创作纪实《听得见的守护》。如今,这期彩报我还珍藏着。
(整理:本报记者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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