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事业成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管党治党越有效,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就越有力。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十五五”时期青海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青海进入战略地位整体跃升期、生态优势转换关键期、现代化产业体系培塑提升期,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发展路径更加清晰、发展前景日益广阔,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提供有力保障十分关键。作风建设不仅是践行党的宗旨、纯洁党风的必须之举,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理论之明确立行动之力,以制度之刚确保执行之效,以作风之优促进事业之成,通过凝聚思想共识、强化制度保障和优化工作作风,将政治要求贯穿于谋划、推进、监督、评估全过程,把多重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将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提供持久动能与坚强保证。
一、把握性质定位与逻辑支撑,夯实作风建设思想根基
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自我革命中具有引领意义和内生作用的关键环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牢牢把握其性质定位、逻辑支撑、实践指向和制度保障四个关键要素,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作风转变,确保作风建设贯穿于每一项决策与行动中。
首先,明确性质定位,认识到作风即政治,作风即能力。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作风不仅是工作习惯的体现,更是政治品格的外在表现、治理能力的显性指标和干部责任的集中投射,关乎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决策执行的穿透力和风险防线的坚固程度。作风纯正,政治方向不偏,党群关系紧密,决策落实有力;作风漂浮,决策空泛、形象受损、事业受阻。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将作风建设上升到政德、政绩与政治安全的高度,内化为价值自觉,外化为日常行为,以过硬、优良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其次,夯实逻辑支撑,构建价值、意志、能力、行为闭环。作风建设必须立足政治忠诚,紧密围绕人民立场、科学方法和纪律规矩进行。政治忠诚是作风建设的价值坐标,人民立场是作风的根本指向,科学方法是作风的治理路径,纪律规矩是作风的行为边界。要通过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的贯通,推动理论与实践的对接,形成从内在信念到外在成效的良性循环。同时,要加强结果导向与过程管理,推动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完善制度机制,确保作风建设内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引擎。
第三,突出实践指向,将“严真细实快”贯穿工作全链条。作风建设的标准不在于口号,而在于政策转化率、项目完成度、问题解决度和群众获得感,必须将规划转化为清单、清单转化为流程、流程转化为结果,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保持目标清晰,推行清单化、项目化、节点化管理,确保工作有抓手、有成效。坚决破除“文山会海、指尖留痕”等顽瘴痼疾,拿出实招硬招攻坚克难,确保作风成效体现在项目落地、矛盾化解等具体工作有明显进展收获当中,以可见的变化赢得群众口碑。
第四,完善制度保障,把“常与长、严与爱”统一起来。作风建设必须通过制度保障来强化责任链条,健全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资金和关键岗位的制度规范,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过程监督到位、结果问责有力。同时,要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激励担当机制,支持改革者,严肃问责推诿者,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通过制度保障,固化优良作风,沉淀执行习惯,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制胜优势。
二、以作风转变为牵引强化担当实干、提升执行效能
作风转变的驱动力源于价值牵引与问题倒逼的叠加效应,工作秩序的生成依赖于制度和流程的有序推进,而成效评估则通过科学的闭环治理确保目标的精准实现。
首先,唯有守住初心使命方能行稳致远,要准确回答“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人民立场与发展大局统一起来,以党性原则固化内在信念,把人民需求和突出矛盾作为攻坚重点,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回应群众期盼。作风转变的内在动力不仅来源于价值的内驱力,也来源于矛盾与问题倒逼的压力,只有精准聚焦关键问题,始终明确工作方向,才能实现理论到实践的转化,将理想信念转化为具体行动,深刻推动改革和发展。
第二,工作秩序生成依赖流程再造与权责重塑。作风转变不仅依赖于干部的内在动力,更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流程优化和权责明确来保障工作秩序的高效生成。要通过构建标准化工作链条,将问题受理、方案生成、并联审批、专班推进、节点督办、对账销号等环节形成标准化链条。在此基础上,通过岗位说明书、项目责任书、风险说明书“三书合一”,明确权责分工,实现流程优化与权责重塑,确保每项工作有据可依,责任明确,行动迅速,最终形成比较高效的工作秩序。
第三,成效评估要注重结果导向与过程管理。作风转变的成效不仅体现在执行的速度和质量上,更要通过科学的评估体系进行衡量。应建立由完成度、满意度、风险度、效率度构成的四维指标体系,并引入第三方评估与群众评价,全面衡量政策转化率、项目落地率、问题解决率、制度遵循度和资源配置效能度。通过周期性复盘、情景化压力测试等手段,及时校准工作偏差,优化实施路径,确保每项决策和推动快速、精准、有效落实。同时,要强化奖惩机制,做到奖优罚劣,确保作风建设始终保持高度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四,把握推进作风转变的四个维度:价值进位、能力进阶、流程优化、监督深化。作风转变应从价值、能力、流程和监督四个维度同时推进。一是价值进位要将忠诚担当转化为稳定的行动定力,将群众立场转化为持续的服务温度,将敢于斗争转化为善于斗争的策略能力。二是能力进阶要依托学习型组织,提升干部在政策设计、统筹协调、风险处置和群众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三是流程优化要拧紧责任链条,打破层级“摩擦”和信息障碍,提高工作效率,在流程简约、政策直达、办事提速中让每项服务被群众明确感知、确定。四是监督深化要通过政治监督、法治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贯通,推动监督前移、关口前置,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并及时纠偏,防止决策偏离。
三、健全制度体系,压实政治责任,构建常态长效治理格局
制度是作风常态化、长效化的基本依托。要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必须将管方向、管大局、管落实的原则理念固化为可执行、可量化、可追责的制度体系,形成从理念到制度、从制度到流程、从流程到结果的递进机制。
一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有力有序。责任链条的压实是实现制度落地的前提。要聚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打造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链条,构建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任务、问题、责任、整改四个清单,配套时限、路线、验收表,通过纪实化管理,记录履责轨迹,确保每项工作有责任、有时限、有考核。
二要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执行效能。制度供给是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要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关键环节的议事规则、合规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机制,形成规范化、程序化的决策过程。通过深入调研和严格督办,确保每一项决策科学合理可行。同时,要推进流程再造和数字赋能,构建标准化执行体系,有效减少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和寻租机会,提升制度执行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三要强化监督合力、保障制度执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离不开多方监督力量的协同作用。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并推动监督力量向基层末梢、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下沉,确保制度执行无盲区、无死角。通过建立闭环机制确保监督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结合线上线下常态化监测形成震慑常在,确保制度执行公正严肃。
四要健全考核机制、激励担当作为。考核评价是推动制度落实的重要手段。要完善实绩导向的指标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将干部年度绩效、职级晋升、评优选拔等与制度执行挂钩。要推行精简、重实效的目标管理,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干部要奖励支持,对推诿绕行的干部要严肃问责,确保制度执行者得到激励,对“躺平式干部”坚决说“不”。
五要突出源头治理、提升制度效能。制度建设不仅要解决表面问题,更要注重源头治理。要将制度建设与思想淬炼、能力提升、作风养成紧密结合,推行一线锻炼、赛马比拼等机制,锤炼干部本领,增强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自我剖析、互评和组织评鉴,推动干部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执行力,使制度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从源头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确保制度最大效能。
六要深化基层减负、减轻工作负担。基层是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完善权责清单与负面清单,精简文件会议、优化报表台账、规范督查检查,坚决纠治那种顾“面子”不顾“里子”、重形式轻实效的形式主义,消除“指尖”之苦,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通过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报告,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精力去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为群众服务、为发展赋能,提升工作效率、激发干事活力。
七要强化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制度的有效性离不开透明与公开。要健全重大事项公开与政策解读制度,扩大社会监督的有效参与,增强公众对制度执行的信任度。通过建立由群众评价、第三方评估、组织考核构成的反馈体系,使制度执行过程接受多维检验,确保公正、透明,形成阳光倒逼规范、廉洁倒逼清明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