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出版的《平顶山日报》中,刊发了一则河南平顶山市戏剧研究中心发布的公告:
刘冰同志(平顶山市戏剧研究中心职工),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通知书》(2025第9号)内容公告于你:
刘冰同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其本人长期失联,无法履行工作职责原因,经单位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21日起解除单位与您的聘用关系。特此通知。
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8月28日,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正式设立平顶山市戏剧研究中心,隶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大部分人员是从原市豫剧团、曲剧团、越调剧团的在册人员中“调剂”而来。主要职责是:负责豫剧、曲剧、越调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传承、研究、创作以及公益性文化演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平顶山市戏剧研究中心现为市文化广播和旅游局直属单位。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杨莉
审核:钟玲
终审:王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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