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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5-063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暨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海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陈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文女士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王海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海龙先生符合《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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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文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陈文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24,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76%,陈文女士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并遵守其作为董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相关承诺。陈文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王海龙,男,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6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6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进入上海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实习;2003年9月至今历任上海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部门经理。2021年12月起,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目前,王海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1.1487%的股份。王海龙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海龙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4.2.2 、4.2.3 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5-064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18楼18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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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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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29日17: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18楼1810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在楼层办理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5年12月29日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发送至邮箱dameng@dameng.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2月29日17: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京红女士
电话:027-87788779
电子邮箱:dameng@dameng.com
联系地址: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20楼2012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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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