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糕点、豆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0类食品共1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6批次,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68批次,1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酒类1批次、糕点7批次、豆制品3批次、调味品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市阎良区昶昊餐厅自行消毒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西安市阎良区千豪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