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彭靖斯)近日,蠡县人民法院化解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并非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是多年的好友。正是这份浓厚的情谊,让当初的借贷显得纯粹,也让纠纷的化解不仅关乎法理的衡量,更承载着人情的温度与友情的分量。
张某与李某是相交多年的好友。几年前,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9万元。张某基于朋友信任如数出借,李某出具借条并捺印确认。借款到期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张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张某本欲念及旧情,但因李某多次拖延还款,对李某失去信任,拒绝调解,坚持要求立即收回全部借款;李某虽认可借款事实,但因经济状况确实困难,不愿到庭参加诉讼。双方情绪对立,互信基础薄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入分析案情,发现该纠纷不仅涉及资金返还,更关乎朋友情谊的维系。法官没有简单出判,而是从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角度出发,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
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李某,释明借贷关系的法律规定和违约责任,又引导双方回忆多年友情,理解彼此难处。最终,双方来到法庭面对面沟通,打开“心结”。李某坦言:“不是不想还钱,目前确实困难。”张某也表示“更珍惜友情”。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支付6万元,张某自愿放弃部分债权。签署协议时,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