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15条改革举措,提出到2029年,基本建成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庄严介绍,《实施意见》系统谋划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着眼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实施意见》系统提出了“以事业带产业、以产业促事业”的双轮驱动发展路径。创新性提出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四有”工作格局,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养老新格局。在政策设计上,紧扣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发力,努力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志毅介绍,《实施意见》将“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确立为核心任务。省民政厅将推动三级网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省级层面将制定三级网络建设指引,清晰界定县、乡、村三级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和功能定位。指导各地全面梳理现状,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网络建设全面推进、扎实落地。聚焦失能失智照护刚性需求,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社区嵌入式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及护理型床位;聚焦居家社区服务便捷可及,推动街道层面连锁化运营社区服务设施,加快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围绕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了“三个协同”的一体化推进举措。政策制度协同方面,在事业侧,通过修订《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动态调整,筑牢“保基本、兜底线”的制度根基;在产业侧,大力培育民营养老主体,打造银发经济产业集群。服务网络协同方面,打造整合高效的服务体系,确保到2029年底,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覆盖县、乡、村,分层衔接、便捷可及的三级网络;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普惠养老床位100张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副厅级干部王晓燕介绍,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把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摆上突出位置,努力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用足用好政策性资金,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渠道,滚动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企联动建设项目。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统筹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积极支持一批养老项目建设,增强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发展,把医养健康产业项目作为省级重点项目的组成部分,遴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集中优势要素资源,加快项目实施。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辉介绍,坚持把养老服务作为财政优先支出的重点,仅2025年全省各级财政就投入资金超27亿元,累计争取10个市入选中央财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试点。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把养老服务作为“投资于人”的重要抓手,在预算安排上,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资金需求。优化养老服务政策供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进行奖补,发放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老年人照护方面,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每人每年最高补贴9600元标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迟蔚蔚介绍,下一步将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到2029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成5家以上医养结合机构、1家以上康复医院或护理院、2家以上安宁疗护病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均开展“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医养结合机构占养老机构比例达到50%以上。(记者 董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