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上的“血地”二字既沉静又灼热,恰如诗集的基调:深邃内敛的情感包裹着源自生命本源的炽烈。这片“血地”,远非地理坐标,它是生命的脐带、记忆的渊薮,更是情感的血库与精神的原乡。贯穿始终的,是至真至诚的情感,唯有情到真处,方能击穿岁月,感人肺腑。
诗集里的“血地”,是一个由精微细节搭建的情感空间。诗人并非在空洞地怀旧,而是通过具有颗粒感的记忆碎片,让故乡在文字中重新血肉丰满。
在《冰上的声响》中,赵浦江“凝固了白色的起伏”。一个“凝固”,将寒冷的视觉与时间的停滞感合一,将读者拉入童年的特定场域。《三棵树》堪称诗化的精神自画像:桃树的热烈、梨树的宁静与苦楝树的隐忍,三者并置不仅勾勒出家园的风景,更隐喻了生命不同阶段或人格的不同侧面。苦楝子“为了留住秋冬,久久不愿落下”,这种拟人化的执拗,何尝不是诗人对故土执着的深情?
诗人的童年趣事,是“血地”最鲜活的注脚。在《忆旧·蚕豆》中,炉灰里炸开的蚕豆,是“孤独的孩子自己寻找兴奋”;《养蚕》记录了一场生命教育的启蒙;《阳光里吃饭》定格乡村共同体式的温情。
诗人摒弃浪漫化的粉饰,忠实于童年的本真体验——那里有单纯的快乐,也有隐约的孤寂。正是这种复杂而真实的底色,让“血地”超越地理概念,成为一盏照亮生命来路的灯,其光芒混合着泥土的芬芳与成长的涩味。
当诗人17岁离乡时,“血地”便化为永恒的乡愁。这种乡愁在现代都市的背景下,呈现为疏离感与身份焦虑。在《城市的夜晚》里,玉兰路灯“只照亮自己”,如同“私家侦探”,将小区渲染得“比村庄陌生”。这些意象,捕捉了城市的人际关系与个体的孤独。
然而,诗人的乡愁并非简单地怀旧,诗人试图在异乡的环境中寻找连接“血地”的纽带。
在《大叶女贞》中,老妪认出大叶女贞,少妇自比垂丝海棠,这是将故乡的认知框架和生活经验,移植到新环境的过程。“他们和它们/都开始了把他乡当作故乡的旅程”,揭示了在现代化进程中一代人普遍的精神迁徙——乡愁,不是在回望与远行间二选一,而是在回望中远行,在远行中重构归属。
《血地》的厚重感,源于诗人对家族史进行的追溯与书写。这不仅是私人记忆的打捞,更是在时代洪流中,为个人与家族立传的尝试。
《姓氏》一诗,如同一部微型的家族史诗。诗人叙述父亲复杂的身世:改姓、丧亲、与养祖母相依为命。诗句看似平铺直叙,但情感的潜流,却在“如此不幸”“幸亏几年后”“灼伤的心”等诗语下澎湃。血缘与情感的迷踪,是诗人探寻自我生命源头的起点。
亲情是这部个人历史的“脊柱”。在《父母亲的结婚照片》中,诗人通过结婚照这一意象的变迁,写尽家庭的聚散与生命的流逝。从“形成一堵墙,让我心安”的依靠,到拆迁房白墙上“放大的表情”,最终化为“只是一面/空荡荡的/墙壁”。物的存亡与亲人的逝去,形成对照,沉默与空虚,胜过千言万语的悲恸。
在《我的高考》中,那个在寒冬中“迎着苍白斜阳背诵”的少年,在母亲的“荷包蛋”里汲取温暖与力量,最终“下笔如有神助”,实现了命运的转折。这不仅是个人奋斗成功的叙事,更是一个“血地”之子,凭借从土地和亲情中获得的坚韧向上生长的案例。
诗集的卷四,收录了诗人40年前的“青春啼血”之作。这些早期诗作,如同时间的琥珀,封存着最初的迷茫、孤独与决绝。
在《感觉》中,“想飞的鸟/翅膀如铅”;在《给(之三)》中,“你落在我的心里,落得我好痛好痛”。这些诗句充满尼采式的挣扎与海子式的疼痛感。它们与诗人中年后沉静、克制的风格形成对比,又血脉相连。
这些诗歌和散文诗,让读者看到,从青春时代起,诗人对“血地”的眷恋、对离别的疼痛,就已深植于诗魂中。此次重逢,不仅是情感的补全,更是艺术生涯的溯源,让《血地》的情感图谱变得完整而立体。
《血地》是一次系统的、诗意的生命寻根,也是一部以真情为骨血、以哲思为灵魂的个人史诗。
(《血地》,龚学明著,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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