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汾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提升极端天气灾害科学防御能力。
《办法》规定了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工作的原则、机制、职责分工,明确了从应对准备、监测预警到应急处置的全流程管理措施。《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建设、应急预案完善等工作,加强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方式及快速发布制度。在红色预警生效期间,教育部门可采取停课措施,用人单位须为在岗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条件。《办法》还详细列举了灾前预防与灾后应急处置措施,并鼓励运用保险等市场机制分散风险。
《办法》的实施将有力推动临汾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更加体系化、规范化,切实筑牢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作者:王建敏 责任编辑:苏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