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懂10万+)
12月10日消息,长虹华意(000404)发布公告称,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长虹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
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上限不超过15 亿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上限不超过15 亿元。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虹集团和四川长虹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 35.04%的股权。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