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73,证券简称:瑞晨环保)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调研管理制度及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三项议案,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会议召开情况概述
据公告显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由董事长陈万东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三项议案全票通过 聚焦治理优化与投资者沟通
会议审议通过的三项议案具体内容及进展如下: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同意/弃权/反对) | 主要内容及意义 | 后续安排 |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 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及公司实际情况,对章程条款进行修订,以适应监管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 |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备案,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备案完毕。 |
| 《关于制定<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 旨在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规范特定对象调研接待流程,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的信息沟通,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 制度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6/0/0 | 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主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股东会通知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议案解读:强化合规治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修订《公司章程》是上市公司根据监管政策更新优化内部治理规则的常规举措,瑞晨环保此次修订将确保公司运营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规要求,为公司长期规范发展奠定基础。
而《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则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视。通过明确调研接待流程,有助于防范信息披露风险,保障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公平性,进一步提升市场对公司的信心。
此外,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为股东提供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机会,确保章程修订等重要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合规。
备查文件
本次董事会决议的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投资者可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详细内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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