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佛燃能源”)披露,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数量合计21.8387万股,回购价格为3.8127元/股(其中退休激励对象回购价格需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此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正在推进中。
回购注销原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触发条款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源于佛燃能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并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因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经核查,佛燃能源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主动辞职、1人因退休已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两人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与数量:历经利润分配及转增调整
本次回购价格和数量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近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影响,经过多轮调整后最终确定。
回购价格调整过程
佛燃能源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原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后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股本增加(由987,933,100股增至988,213,100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10股派5.998299元(含税)、每10股转增2.999149股。此外,公司还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2.3元)及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每10股派2.5元)。
根据激励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P0为授予价格,n为转增比率),派息时调整公式为“P=P0-V”(V为每股派息额)。经系列调整后,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最终确定为3.8127元/股。由于董事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该调整后价格,故按3.8127元/股执行,其中退休激励对象需额外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回购数量调整过程
同样基于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回购数量根据公式“Q=Q0×(1+n)”(Q0为原数量,n为转增比率)进行调整。最终,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经调整后合计为21.8387万股,公司将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全额回购注销。
法律意见:程序合规 尚需履行后续披露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佛燃能源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数量及其调整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公司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完成相应法定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佛燃能源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公司表示此举有利于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