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就业途径多元化,通过兼职增加收入成为当下很多年轻人的选择,但是兼职有风险,稍有不慎便可能触犯法网。10月30日,山西省平遥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扫码绑定银行卡,一分钟额度变现金,推荐朋友还能赚提成!”2022年2月的一天,看到朋友圈有人发了一则推广某款小程序的广告,平时就兼职经营POS机推广业务的郭某动了心,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按照提示注册会员并刷卡199元,一分钟后194.71元就到了他的储蓄卡中,4.29元作为手续费被平台扣除。郭某立即让妻子赵某在该款小程序上注册会员,并升级成金牌代理进而生成个人推荐码。通过扫描赵某的推荐码注册会员生成自己的推荐码后,郭某便在自己的朋友圈推广该款小程序。两人共发展会员90余人,共计刷卡套现2100余万元,郭某非法获利8396元,赵某作为间接上级获利5747元。
在收到公安部推送的案件线索后,平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5年7月7日、8月6日,赵某、郭某先后归案并被取保候审。9月15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平遥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这种虚构交易、擅自改变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的行为,不仅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还会导致发卡银行无法准确判断持卡人的资信状况,埋下金融风险隐患,10月15日,该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该案提起公诉。
(李园园 庞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