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飞地经济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深化跨行政区合作、探索区域联动发展的关键平台。我国目前有产业、科创、人才、消薄、双向飞地等多种飞地经济模式,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发展态势。不过,由于多种原因降低了飞地对企业的吸引力,飞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势头趋缓。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省“八八战略”创新发展研究院和该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相关研究人员,立足全国各地的实践,依托浙江省“理论经济学”省级一流学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飞地合作模式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和保障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5BJY173),提炼了飞地可持续发展要重点处理好的四对关系。
多主体共赢是飞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飞地经济是指相互独立且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通过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进行跨空间的经济开发和行政管理,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飞地经济的运行,主要涉及上级政府、地方政府、运营商、入驻企业等主体。各主体支持、参与飞地的主要目的是:上级政府层面推动飞地模式,旨在通过区域联动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地方政府层面,主要涉及发达地区政府和欠发达地区政府,发展飞地旨在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等。运营商层面,实践中主要涉及政府、民企和国企三类运营商,主要目标是通过对飞地的运营实现盈利。企业层面,旨在通过生产、研发的空间再配置,实现更好的盈利和发展。任何一类主体的诉求得不到满足,飞地都不可能长久维系。因此,多主体共赢是飞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飞地经济可持续发展需处理好“四对关系”
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关系,遵循前提与保障相互匹配原则。飞地实践中,政府间的税收、GDP等的分配是难点。尽管各地不断尝试通过考核机制的完善、沟通合作机制的优化等来寻求各方都满意的分配方案,但很多合作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陷入僵局。其关键原因是,蛋糕如果没有做大,合作各方只是立足于存量的、甚至缩量的蛋糕进行分配方案的优化,注定是缘木求鱼。因此,做大蛋糕是飞地合作的前提,分好蛋糕是合作可持续的保障。
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遵循上下联动原则。目前的飞地制度体系,缺少更高层面的统筹。上级政府是相应层级飞地发展的最终推动主体,理应在飞地发展中发挥主要作用。从推进主体来看,可采用多地共建的股份化模式。例如,发展省域范围内的飞地,可由省属重点国有企业注入注册资本,成立新的大型国企,作为推动缩小区域内地区间经济差距的实施主体。从股权结构看,可由省级国资控股,各地市、县区以土地和园区资产入股,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权结构。
发达地区政府与欠发达地区政府的关系,遵循平等互利原则。飞地经济合作模式中,只有通过清晰的权责界定、公平的利益分配以及可持续的产业协同,才能使合作的相关地方政府在“竞争”与“协作”间找到平衡,使两地的互补而不是竞争关系成为主流。两地政府只有平等对话、双向奔赴,基于优势互补原则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推动飞地经济的发展。
运营商与入驻企业的关系,遵循有效互动原则。运营商是入驻企业的赋能者,通过专业化服务降低企业跨区域经营的成本。入驻企业是价值创造者,通过产业或科创带动飞出地发展,反哺运营商收益。运营商为入驻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三类:一是基础类,如物业管理、能源供应、安全保障等;二是增值类,如技术支持、供应链对接、市场拓展、融资担保等;三是政策类,如协助企业申报人才补贴、政策优惠、解决跨区域经营中的制度壁垒等。目前,很多运营商在增值类服务方面存在短板。地方政府如何培育或引进高质量的运营商,并完善激励制度,使运营商充分关注区域长远利益,是今后重点努力的方向。
(张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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