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公告,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依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涉及“股东大会”名称变更、监事会章节整体删除、新增党的领导条款、调整经营范围表述及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等多项重要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整体结构调整:“股东大会”更名“股东会” 监事会章节全删除
公告显示,本次章程修订的核心变化之一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调整。具体包括:
- 将全文“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以规范公司权力机构名称表述;
- 整章删除“监事会”章节,并同步删除全文“监事”“监事会”相关字样,原监事会职能将由新增的审计委员会等机制承接;
- 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等非实质性内容同步调整。
核心条款修订:新增党建要求 明确法定代表人职责
修订后的章程新增多项重要条款,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基础:
强化党的领导作用
新增第七条明确“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公司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治理框架。
细化法定代表人制度
新增第八条、第九条对法定代表人职责作出规定:
- 明确“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
- 强调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章程对其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经营范围调整:规范化表述不涉实质变更
针对工商主管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化的要求,公司对第十五条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调整。修订前经营范围包含“皮带轮、同步带轮、齿轮等机械传动零部件”“机床定制件”“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具体产品,修订后统一表述为“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等大类,删除具体产品列举,但明确“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
公司治理与决策机制优化
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核心职能
删除监事会后,章程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明确设置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原监事会职责。例如,原需监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担保事项,现调整为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
股东权利与决策程序调整
董事会职权细化
董事会职权新增“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报告”“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并明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例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需经董事会审议。
修订要点速览
以下为本次章程修订的核心条款对比:
| 修订内容类别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备注 |
|---|---|---|---|
| 权力机构名称 | 股东大会 | 股东会 | 全文统一更名 |
| 监督机构 | 设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 | 删除监事会章节,设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能 |
| 党建要求 | 无 | 新增第七条,明确党的领导作用 | 纳入公司治理框架 |
| 法定代表人 | 未明确辞任程序 | 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 | 细化职责与更替机制 |
| 股东提案权 | 需3%以上股份股东提出 | 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 | 降低中小股东提案门槛 |
| 经营范围 | 列举具体产品(如皮带轮、齿轮) | 统一大类表述(如传动部件制造) | 规范化表述,不涉实质变更 |
后续安排与影响
公司表示,本次修订旨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规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按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市场分析认为,删除监事会并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体现了公司向“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调整,有助于提升决策效率,但需关注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及监督效能的实际发挥。
投资者可通过公司后续披露的股东会决议公告,进一步了解修订进展及对公司治理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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