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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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冯娜娜】
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我国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监会立足监管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研究起草了《条例》,于12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中国证监会称,近年来,上市公司规模快速增长、结构持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有力支持了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但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治理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不合规、董监高不尽职、大股东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出台《条例》是增强基础法治供给、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必然要求。
《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治理架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行为,促进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造假”,通过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约、追责追偿机制,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等方式,多维度予以重点打击和防范。三是规范并购重组行为。细化完善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顾问的职责定位和独立性要求,支持产业整合升级和企业转型。四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细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