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生态环境部
12月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主要水污染物(总锑、总钼等)排放控制标准》和《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四批美丽海湾建议名单和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建议名单》(以下简称《名单》),《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广西白龙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推动工业领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抓手。要高标准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加强部门协作,把握工作节奏,做好衔接过渡,完善退出机制。要加强建设经验总结宣传,为全国工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树样板、作示范。
◇会议强调
制定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标准引领,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域陆域协同治理,切实抓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赤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扎实做好两项标准的政策解读和宣贯培训,加强跟踪评估,确保标准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
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要深入细致做好《名单》公示和发布工作,总结宣传好“十四五”美丽海湾建设成效,激发社会各界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指导沿海地区加大美丽海湾建设力度,“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
控制船舶黑烟排放是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途径,是促进航运行业绿色发展的具体举措。要做好标准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推动消除船舶黑烟排放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要持续健全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结合实际优化完善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推动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会议指出
核安全在国家安全中具有极其特殊的地位,严格监管是对核安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支持。要坚持严字当头、依法监管,督促营运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落实各方职责,加强设计、采购、建安等活动管理,有效运转质量保证体系和经验反馈体系,推动核电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核电厂建造活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标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于会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任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 | 李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