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的法官干警走出庄严的法庭,走进富平县广育小学的课堂,将宪法精神与法治种子播撒在孩子们心田。一场以“高空抛物、见义勇为、校园霸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在这里生动展开,为冬日校园注入了温暖的法治阳光。
“同学们,一个鸡蛋从4楼抛下,会让人头皮肿痛;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30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法官用生动的比喻开启了“高空抛物”主题讲解。结合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孩子们能听懂的“身边事”,通过情景假设、互动问答,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与社会责任。
在“见义勇为”环节,法官们重点讲解了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善意施救者的保护条款,鼓励同学们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而不鲁莽地帮助他人,并清晰划分了“见义勇为”与“盲目冒险”的法律边界。
面对“校园霸凌”这一敏感话题,法官没有回避。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向学生们解释了肢体、语言、网络等各种形式霸凌的法律性质,并详细告知学生们遭遇霸凌时的正确求助途径与法律维权方式。
法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与孩子们平等交流,孩子们则从最初的拘谨到踊跃举手,争相分享自己对法律问题的见解与困惑。“原来从楼上扔东西不只是不文明,还可能犯罪!”五年级学生张同学在听完讲解后恍然大悟。他的同学李同学则表示:“我知道了如果看到同学被欺负,应该先告诉老师,也可以报警,而不是自己冲上去打架。”
广育小学的老师感慨道:“这样的普法活动太及时了!法官用专业知识和典型案例,解决了我们教育工作中许多想说却说不透的法治难题。孩子们听得进、记得住,效果远超传统说教。”
法官在活动中表示:“宪法宣传不能停留在街头标语和宣传手册上,更要走进孩子们成长的‘第一课堂’。选择高空抛物、见义勇为、校园霸凌这三个主题,是因为它们紧密联系社会生活与校园实际,既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教育问题。我们希望通过早期介入,在孩子心中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培养他们成为守法公民的同时,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不是一句空话。富平法院将继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让每一次普法活动都成为一颗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最终成长为支撑法治社会建设的参天大树。宪法之光,照亮成长之路,公平正义的信念正悄然融入新一代的精神血脉,为建设法治中国积蓄着未来力量。
编辑:贾珮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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