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宏大”)发布公告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326名激励对象可解锁442.8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27%。同时,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因激励对象异动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2万股。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认为相关事项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业绩考核超额达标,326名激励对象可解锁442.87万股
根据广东宏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40%。该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11月30日,上市日为2023年12月25日,首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2月24日届满。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显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的各项条件。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超额完成:以2021年为基数,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042.34万元,较2021年的42,542.79万元增长57.59%,显著高于32%的目标值;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4%,高于8%的目标值;同时,2023年三项资产占比增速为-2.58%,低于同期营业收入13.51%的增速,且三项资产占比低于2018-2021年的平均数(33.03%),三项核心业绩指标均达标。
在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原330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进行审议,考核分数均在90分以上(优秀等级)。但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曾任职单位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述4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最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26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428,7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27%。
回购注销11.72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4名激励对象
公告同时披露,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因激励对象异动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184股(11.72万股),具体原因包括:
此外,因公司2023年至2025年期间实施多次现金分红(2023年度每10股派5.6元、2024年半年度每10股派2元、2024年度每10股派4.5元、2025年半年度每10股派2元),公司已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按“P=P0-V”(P为调整后回购价格,P0为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的公式调整回购价格,确保回购价格计算合规。
独立财务顾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上海荣正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指出,截至报告出具日,广东宏大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包括2023年11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2025年12月5日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回购注销事项依据充分,价格调整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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