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深化金融科技发展和国际合作,便利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为境外设立的基金产品提供境内投资管理、估值核算等服务。按照国家安排部署,有序推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在国家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支持跨国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探索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探索国际再保险业务,支持国际再保险业务使用人民币结算。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公司(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跨境转让业务,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探索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并试点以人民币结算。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允许金融机构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涉及金融数据出境的,监管部门可基于国家安全和审慎原则采取监管措施,同时保证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