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岚皋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就全面推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进行安排部署。岚皋法院分管院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县委金融办、县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试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工作意见》。岚皋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岚皋法院金融纠纷案件办理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运行情况,全面梳理分析现阶段金融领域存在的矛盾隐患和法律风险。
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衔接机制、各自职责、后续如何加强交流合作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就制度推行、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安排部署。
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对岚皋法院近年来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设置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等服务保障措施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表示,“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是人民法院服务金融机构的务实司法举措,有利于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的便捷化解,提速“呆坏账”核销,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试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重要性,加大信息共享、工作衔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配合做好申请提交、证据材料收集、内部核销等工作,加大自主清收力度。人民法院在认真做好审查核实、出具证明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要不断深化机制创新,做好金融司法服务,及时排查防范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
此次会议,加强了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凝聚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合力,为推动制度落地见效,促进县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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