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白俊超(右一)接听12345热线。
4日,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白俊超接听12345热线,围绕人才政策咨询、住房保障、补贴申领等问题现场解答,积极回应高校毕业生、在榕就业人才等群体关切,助力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
福州市人才政策可多种渠道了解
问:想详细了解福州市人才政策,可以通过什么渠道?
答:您可以关注“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好年华 聚福州”公众号或“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云小程序进行了解。同时可使用“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云小程序“政策智配”功能,一键匹配高层次人才认定、奖励补贴、住房保障等人才政策,了解适配政策相关的待遇优惠、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详细内容。您也可以线下来到“福州数智人才港”,我们将为您现场匹配、介绍优惠政策。您可随时拨打人才服务热线:1369680111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硕士毕业生可享人才补贴政策
问:我是厦门大学的硕士毕业生,想到福州工作,请问能够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榕求职期间,您可申请最长一年的免费住宿。入职后,可申请享受3万元落地奖励及1万元生活补贴。在住房保障方面,您可以申请人才保障住房或人才租赁住房补贴或购房补贴等住房优惠政策。具体享受政策的情况,您可以通过“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云小程序、人才服务热线线上了解,或到“福州数智人才港”现场咨询。
人才租赁住房租金
实施梯度优惠
问:我应该如何申请人才租赁住房?
答:我集团运营管理的福州市人才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福州城区教育、卫生、国有、民营等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市场租金标准因小区地理位置不同有所差异,房屋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第一年30%、第二年50%、第三年及以后70%收取。您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人才租赁住房申请,由所在单位报送至区人才办或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区人才办或主管部门将汇总名单至我集团进行配租。您也可以承租社会化租赁住房,申请享受人才租赁住房补贴。
人才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对象
更换工作单位须报备
问:我正在领取人才租赁住房补贴,但是在考虑更换工作单位,如果我社保缴交中断了,或是缴费单位变更了,会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吗?
答:是的,如果申请人享受人才租赁住房补贴后未在福州市市属或四城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将取消保障资格。
另外,社保缴费单位变更也会影响租赁补贴的发放,人才在社保缴费单位变更后1个月内,需向我集团提交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以及在新单位缴纳近1个月社保记录。我们将核实新单位是否属于福州市市属或四城区用人单位,以及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复核通过的,可继续享受补贴;未及时报备或复核不符合条件的,自社保单位变更当月起停发补贴,同时取消保障资格。
3型保障对象可申请
每月2500元人才租赁住房补贴
问:我已经领取了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属于3型保障对象,请问如何申请人才租赁住房补贴?
答:按照人才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3型保障对象可享受2500元/月,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人才保障家庭需承租四城区社会化租赁住房、经备案后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携带保障家庭所有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交记录、发放补贴的银行账户及数字人民币钱包ID复印件至鼓楼区福屿路200号一楼人才住房保障窗口,我集团工作人员在核实有关信息后与保障对象签订租赁协议,经复核通过后于次月起按月发放租赁补贴。
毕业生来榕求职可申请免费住宿
问:我是一名外省来福州求职的毕业生,听说可以申请免费住宿,请问申请渠道是什么?
答:您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在线申请,关注“福州人社”,点击“人事人才”后在延伸服务界面进行住宿申报。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并上传带二维码且有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人员通常在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请按短信提示的预约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住宿点办理入住。
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可灵活衔接
问:我现在住在人才租赁住房,请问后续我还能申请租赁补贴吗?
答:可以的。人才入住后可根据需要,选择转人才租赁住房补贴或购买人才限价房、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等住房保障政策,但同时期只能享受一种保障方式,变更其他保障方式应退出人才租赁住房。
人才租赁住房住户购房后可享过渡期
问:我现在居住在人才租赁住房,有在福州买房的打算,买房后可以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吗?
答:根据《“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文件规定,人才保障家庭应在福州市四城区无自有住房,并且人才家庭购房、工作调离福州市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主动报备,退出承租的租赁住房。您购房后将不再符合人才住房保障资格条件,但可以继续申请不超过一年的承租过渡期,过渡期不再享受租金优惠。(记者 梁凯鸿/文 叶诚/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