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完善小餐饮经营管理
审批时限压缩至八个工作日内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为适应餐饮服务安全的新形势,解决餐饮服务安全领域的新问题,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修订公布了《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本月起正式实施。
《办法》简化许可申请材料,为方便小餐饮经营者,不再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转为由审批人员进行网上核验;不再要求其提供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提供管理制度清单即可。压缩许可办理时限,将审批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发放许可证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便捷经营主体准入准营。
针对新业态的出现,取消对小餐饮就餐场所的要求。小餐饮经营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要在经营项目中标注;已经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要另行备案。
《办法》严格重点领域许可,将校外托管机构、无堂食外卖、冷荤类食品制售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中标注。规定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以及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高风险食品制售项目。
此外,按照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延续与注销,明晰办理流程,明确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权限。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职责。
责编:姚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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