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5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离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雪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雪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张雪娟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海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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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雪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雪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张雪娟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张雪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雪娟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雪娟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海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海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400 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王海燕女士简历
王海燕女士,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负责人。
王海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400股,为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所得,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