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晓辉,202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星,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大华所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森华易腾、张北榕泰、金云公司、金马公司和大位乌罕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并顺利实现经营目标,2026年度预计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88,569.98万元,其中:预计公司为森华易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3,000.00万元;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为张北榕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76,569.98万元;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为金云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7,000.00万元;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为金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2,000.00万元;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为大位乌罕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担保预计总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期限为自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以融资担保额为限计算担保余额,且不重复计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情况中不存在关联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二)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
■
(三)北京金云雅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四)北京金马达洋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五)大位乌罕(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为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如超过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外,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7,419.98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36%,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7,41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6.36%;子公司之间实际相互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54,41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8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道霄云路33大厦B座 13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道霄云路33大厦B座13层。
4、电子邮箱:600589@daweiidc.com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以书面、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1名),董事长张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转让价格的议案》;
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对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所拥有的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路以北东湖路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挂牌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挂牌转让价格为1,300.00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标的资产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1号”变更为“揭阳市榕江新城环岛路以东、南厝路以北汇金中心(C-01-05地块)写字楼801号”(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邮政编码“522000”保持不变。现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4、审议《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华易腾”)、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榕泰”)、北京金云雅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云公司”)、北京金马达洋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公司”)和大位乌罕(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位乌罕”)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并顺利实现经营目标,2026年度预计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88,569.98万元,其中:预计公司为森华易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3,000.00万元;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为张北榕泰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76,569.98万元;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为金云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7,000.00万元;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为金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2,000.00万元;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为大位乌罕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担保预计总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期限为自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3)。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所拥有的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路以北东湖路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以下简称“总厂区”)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公司拟对挂牌转让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总厂区的挂牌转让价格为1,300.00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 本次调整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目前尚未确认受让方,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转让部分资产事项,需履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程序,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总厂区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1,621.00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首次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最终未能成交的情况下,按照不低于首次挂牌转让价90%的价格对总厂区重新挂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截至2025年11月26日,总厂区首次挂牌期满,公司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董事会授权,对总厂区调整价格后重新挂牌,调整后的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1,459.00万元,未低于首次挂牌转让价的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厂区首次挂牌和二次调价挂牌后均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转让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总厂区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对总厂区的挂牌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挂牌转让价格为1,300.00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本次调整公开挂牌转让价格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标的资产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三、本次调整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价格有助于加速交易达成,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同时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对象、成交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等不可抗力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交易延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后续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地址拟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1号”变更为“揭阳市榕江新城环岛路以东、南厝路以北汇金中心(C-01-05地块)写字楼801号”(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邮政编码“522000”保持不变。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拟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现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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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由于本次删除了部分条款,导致原《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所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加以顺延;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亦做相应变更。
《公司章程》附件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亦同步作出修订。
三、其他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