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5-04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金额和类别
由于部分关联方购销业务调整,以及整体市场的需求变化,本次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57,270.00万元,调减日常关联交易199,690.00万元,合计调减日常关联交易142,420.00万元。2025年原预计额1,481,850.00万元,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实际发生额849,857.89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1,339,430.00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1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单位:万元
■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刘联涛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单位:万元
■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兰旭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
单位:万元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四);
单位:万元
■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聂银杉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五);
单位:万元
■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兰旭先生、刘联涛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六)。
单位:万元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注:以上尾数差异,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遵照政府指导价及市场化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5-04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提议,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5-044)。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刘联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关联董事兰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四);
关联董事聂银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五);
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兰旭先生、刘联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六)。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各项细则和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1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6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7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8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9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0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1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2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3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4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5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6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7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8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9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1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2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4.5、4.17、4.18、4.21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2025年12月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5-04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的2025-042号一2025-044号公告,以及2025年12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2.02、2.0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1、2.05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30(股东会开始前)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5-043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12月4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志红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振星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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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系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经公司择优选聘,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共计人民币280万元。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共计人民币28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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