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开通报一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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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20:36:01

中新网广州12月4日电 (孙秋霞 周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4日向社会公开通报一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涉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类型。

根据通报,2023年2月,罗某荣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江门鹤山市宅梧镇某村16.93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简易棚、牛蛙池及鱼塘。经鉴定,受挖损人为活动的严重影响,地块原有表层土壤消失,农业生产功能和性能受到严重影响,农用地土壤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罗某荣涉嫌构成破坏农用地罪。

2023年6月14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12月23日,属地人民法院对罗某荣破坏农用地犯罪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在佛山市高明区李某华等人非法采矿案中,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间,李某华、周某华、陈某华在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一带山地开采稀土。2023年1月被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联合公安机关查获。经查,非法开采造成稀土破坏价值3326万元,析出稀土价值2176万元,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共计325.56万元。

2024年8月5日,属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李某华、周某华、陈某华犯非法采矿罪,李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周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陈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法院同时判处李某华、周某华、陈某华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人民币325 .56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此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还通报了韶关市曲江区余某伦等人非法采矿案。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余某伦等人在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韶关市曲江区某地山林开采稀土。2024年6月26日,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现场查获稀土矿成品约932.6斤和其他作案工具。经查,非法采矿采出稀土矿价值1085万元。

因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在全面收集相关违法犯罪证据后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截至2025年10月,公安机关已抓获嫌疑人17人,其中移送起诉10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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