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延庆区法院昨天通报,今年前十月该院审理涉冰雪案件数量是去年的3倍多,且近3年来此类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该院成立“雪盾”司法服务队,打造专业化高效解纷链条,并发布新雪季法律风险提示。
在一起案件中,李某在某滑雪中心高级雪道滑单板时,与王某发生碰撞受伤,后起诉要求王某及滑雪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双方均称是对方在后方把自己撞倒。雪场虽然有监控,但超过了存储期限,无法调取。法院审理认为,自愿参与高风险运动,应视为愿承担相应风险,且李某未能证明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或对损害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滑雪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法院不支持李某索赔请求。
在另一起案例中,某文旅公司与某冰雪公司签订协议,由冰雪公司在文旅公司经营的公园园区内运营冰雪项目。一名游客带孩子玩“雪上龙舟”项目时受伤,随后起诉。文旅公司称,因冰雪公司工作人员造成的游客伤害应由冰雪公司自行担责。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公司关于责任承担的约定,属于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免除文旅公司作为景区管理者对游客应尽的法律义务,故判决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延庆法院副院长徐应举介绍,鉴于涉冰雪案逐年增多,该院构建了涉冰雪纠纷“立审执”绿色通道,打造专业化高效解纷链条。
冰雪运动者要认清自身实力,不做能力之外的挑战;严守礼让前方、主动避让等滑行规则;配齐安全装备,做好全程防护;带孩子参与冰雪运动的家长还应全程保持有效监护。未成年人参与冰雪运动,若因监护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受伤或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需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