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水运网)
转自:中国水运网
1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明确该规划是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长三角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范围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
批复提出,要推动生态空间跨区域协同,筑牢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支持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太湖周边、江淮湖群、黄河故道、浙皖省际毗邻地区彰显国土空间特色魅力,提升文化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
同时,要优化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的空间格局,推进沿海地区港航功能、港产城等重要空间的协同布局,合理有序利用深远海空间,释放海洋空间发展潜能。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完善粮食应急保供空间布局,统筹流域防洪排涝空间,推动防灾减灾设施协同布局,加强水利、交通、能源、新型信息等基础设施空间保障,促进重要通道设施互联互通。
批复要求,长三角四省市要将该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纳入有关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