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8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养老院回访时了解到,张大爷已拿到补助金和抚恤金。
75岁的张大爷丧子之痛未平,又被儿媳逐出家门,女儿一家也生活困难,困居铁皮房的老人不仅合法权益难以主张,还陷入“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三重困境……
“要不是你们帮忙,我怕是早就撑不下去了。”近日,75岁的张大爷来到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声音哽咽着说道,“现在好了,我不仅有了工亡补助金,每个月还能按时领到家属抚恤金。”
而就在几个月前,这位本该安享晚年的老人还深陷在失去至亲、无家可归的双重打击中。
回不去的家
今年2月,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张大爷一家的平静生活。张大爷儿子张某在工作中猝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张某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张某的五位近亲属可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8万余元。
这原本是雪中送炭的救助,却没想到竟成为家庭裂痕的导火索。由于五位近亲属在工亡补助金分割上未达成一致意见,这笔钱迟迟无法领取。
张大爷与张某一家共同生活,与老伴儿共同把三个孙辈拉扯大,老伴儿去世后,他仍住在儿子家帮忙接送小孙子。其儿子死后,儿媳却以“没有赡养义务”为由,将张大爷赶出了家门。这个他住了20多年的房子,如今却再也回不去了。
“您先在这里将就着住。我家里也困难,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张大爷的女儿无奈将父亲安置在自家耕地旁搭建的一个简易铁皮房。女儿一家靠种地为生,有三个上学的孩子需要照顾,实在无力为父亲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盛夏时节,铁皮房里连个透气的窗户都没有,高温下如同一个蒸笼。“儿子走了,我也没有家了,以后我该怎么办呀?”夜深人静时,张大爷在铁皮房里无数次喃喃自语。
向检察院求助
7月1日,在邻居的提醒下,张大爷抱着一线希望,走进了涟水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
“老人家进门时,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塑料袋,现在想一想,里面装着的不只是信访材料,更是他所有的希望。”办案检察官回忆起初见张大爷的情景时说道。
走访调查过程中,一个细节让办案检察官深受触动——为了不给孙辈们添麻烦,张大爷此前已主动到公证处声明放弃继承儿子名下的房产和车辆。“我老了,要那些有啥用?我现在只想有口饭吃,不想拖累人。”老人搓着粗糙的双手,眼里含着泪却格外坚定。
考虑到是家庭内部矛盾,检察官首先尝试着化解矛盾纠纷,耐心向张大爷的儿媳释法说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近亲属的物质补偿和精神慰藉,并非遗产。张某的离世也让张大爷饱受打击,他也需要一些慰藉,更何况老人目前生活确实困难,应当得到保障。”
“我要抚养三个孩子,未来的花费还有很多。”其儿媳坚决反对,调解未能成功。
诉讼路上暖心帮扶
随后,检察官向老人讲解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老人提出相关申请,7月10日,该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这份法律文书详细阐述了张大爷长期依靠儿子生活,丧子后陷入“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三重困境,其主张分配儿子工亡补助金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依法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一道新的难关摆在老人面前——法院依法向张大爷送达缴纳诉讼费的通知,但上面的金额却是这位经济拮据的老人无法承担的。
“那几天,我急得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张大爷回忆道,“我就想,怎么我的维权之路刚起步就卡壳了呢?”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协助老人收集准备相关材料,向法院提交了缓交诉讼费申请,同时为其申请到一笔司法救助金。
9月17日,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书综合考虑了张大爷与儿子此前共同生活的事实以及其主动放弃遗产等情节,判决张某工亡补助金中的五分之一份额归张大爷所有。
判决后,检察官在回访中又了解到一个新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当张大爷准备申请抚恤金时,其儿媳却不愿出具“张某生前是张大爷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导致张大爷无法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我们一定要把好事办到底。”检察官深入社区走访调查固定证据后,主动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帮助张大爷顺利通过申领审核。
“我现在睡觉踏实多了,再也不用担心明天的日子怎么过了。”张大爷说。与此同时,该院也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送法进社区”活动,努力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更多需要帮助的老人。
(本报记者管莹 通讯员易洋 衡亭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