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立)昨天,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发布《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对俱乐部总支出限额、一线队球员薪资、俱乐部奖金限额等财务指标进行了规定,并出台了对应的处罚措施。
首先是在总支出限额上,中超俱乐部单个财年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税前),中甲不得超过2亿元(税前),中乙不得超过5千万元(税前)。总支出包括青训费用和女足费用,但不包括体育场和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
在引人关注的球员年薪问题上,中足联对于新赛季也有规定。其中,中超俱乐部国内球员个人薪酬不得超过500万元(税前),中甲国内球员个人薪酬不得超过300万元(税前),中乙国内球员个人薪酬不得超过120万元。外援方面,中超俱乐部外援个人薪酬不得超过300万欧元(税前),中甲俱乐部不得超过150万欧元(税前)。此外,《指标》还规定,中超俱乐部外援薪酬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欧元(税前),中甲俱乐部外援薪酬总额不得超过400万欧元(税前)。
在单场奖金限额方面,中超联赛的单场赢球奖金不得超过税前300万元,平球奖金不得超过税前100万元;亚冠联赛单场赢球奖金不得超过税前600万元,平球奖金不得超过税前200万元。
有规定就有违规处罚,《指标》也给出了详细的规则。其中,俱乐部单个财年总支出超出限额将依额度不同扣除相对应的联赛积分;球员薪酬超过限额规定,将扣除联赛积分9分,如国内球员和外籍球员年薪都存在超限行为,将累计合并处罚;如俱乐部违规发放奖金,每次将被扣除联赛积分3分。